一次植入10胚胎太誇張! 醫師:人工生殖最多植4胎

[2009.10.16 東森新聞]

〔東森新聞 記者徐敬芸、魯品農〕
台中一位30歲劉小姐,以超過百萬的代價擔任代理孕母,結果執行的婦產科醫師為增加受孕機率,一次植入10個受精卵,懷8胞胎後又進行6次減胎手術,結果子宮嚴重受損,流產後還可能造成終生不孕。法官根據醫師違反人工生殖法,判罰51萬。這樣的作法,就連其他醫師聽到也覺得誇張。

為了提高懷孕的機會,竟然一次在母體內植入十個胚胎,這樣做法不但違反人工生殖法,還會造成母體健康負擔,還會因多胞胎引發高血壓、糖尿病甚至妊娠毒血症,而且就算減胎,也可能引發併發症,相當危險。

卵子授精後植入母體就完成試管嬰兒流程,但為了提高懷孕,一次植入十個胚胎,連醫師聽到都覺得很誇張。因為96年人工生殖法早已規定,最多一次不得超過4個受精卵,這樣做不但違法,還會讓母體健康陷入危機。

婦產科醫師鄭丞傑說,「植入太多胚胎會造成很多母子的合併症,包括多胞胎造成的妊娠毒血症、高血壓、糖尿病、早產、流產等很多的問題。」

因此一般合格的人工生殖醫師都知道,一次不能超過4個授精卵,而且也會跟年齡有關,通常30歲左右只會植入3個授精卵,除了母體健康考量外,胚胎著床後,醫師還會減胎減輕母體負擔,因為過多的胚胎只會增加減胎、引起感染、併發症的風險。

鄭丞傑表示,「減胎最大的風險,大概造成全部流產,全部掉光光,就變成白費工夫」。「但是最大問題是倫理爭議,因為減胎是一種殺嬰的行為。」 醫師強調過多的胚胎,只是增加殺嬰的機會,做法不當,更是不道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