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產期怎麼算?

 

大家都聽說過女人懷孕是「十月懷胎」,可是婦產科醫師卻又說懷孕期可分為「前、中、後」或「初、中、末」三個時期,每一段是三個月,英文稱為三個「三月期」(Thimester),這麼算來應是九個月而已。
究竟懷孕期正常是多久呢?
事實上,人類的孕期,足月平均為二百八十天左右,說十個月時,一個月為廿八天計,也就是四週為一個月,以「三月期」來說,則初、中、末期,大約各為十三週左右,每一期正好是三個月。所以不論如何說法,孕期平均為四十週,醫師在討論、描述胎兒大小時,也是以「週」為單位的,較粗略的估計,才用「月」或「半個月」。
不過,這四十週其實有兩週是虛假的,因為排卵期之前還沒受精,卻已計入,舉例而言,最後一次月經為元月一日的孕婦,其預產期為十月八日,但事實上她的月經週期如為廿八天,大約在元月十五才受孕的,在此之前的兩週,其實還未受孕。之所以要如此計算,是因為一般人只知自己的最終月經來潮日,卻難知自己的排卵日。

預算期如何計算?
那麼,預產期究竟是怎麼推算的呢?
公式是這樣的:以最後月經的來潮日、月份減三或加九,日數加七,即為預產期。舉例來說:最終月經為四月四日,則預產期為一月十一日;最終月經是一月卅一日,則預產期為十一月七日;最後月經為十二月廿五日,則預產期為十月二日。月經指的是來潮的第一天,不是最後一天,要用國曆,不是用陰曆。

這個公式,也是基於孕期為四十週的道理,因此也同樣包含了兩週的尚未受孕期。如果月經週期為卅五天,則排卵日之前有廿一天,而非十四天,因此預產期其實要延後七天;如果週期為四十五天,則預產期要延後十七天,原因是婦女竹月經週期雖然有長有短,但是排卵日都是在下次來經之前十四天,也就是說每個人的黃體期(排卵之後到下次來之前),都是兩週左右,濾泡期(排卵之前)則不一定,週期越長者,濾泡期越長,則公式算出預產期,和實際也差越多。

如果孕婦的月經週期為四十二天,最終月經日為五月五日,依公式計算,預產期應為二月十二日,但因月經週期不是廿八天,而是四十二天,排卵日延後十四天,因此預產期改為二月廿六日才對,這叫做「矯正的預產期」。

由於目前婦產科學認為,懷孕滿卅七週以上,即算足月妊娠,不算早產,而四十二週以上,才叫過期妊娠,因此如果月經週期為廿三到卅五天之間的,其實矯不矯正預產期,影響都不太大,但如月經週期比一般人長上兩、三週以上,而未告訴醫師,沒有更正預產期,則可能造成其實還沒到預產期,卻被誤為已經過期,而接受不必要的處置。

月經不規則,預產期如何推算?
有不少人不記得最後一次月經那一天來,有不少人月經週期十分紊亂,有時廿五天來一次,有時兩個月才來一次;也有人受孕之後,又有一連數日的出血,而分不清究竟那一次最後月經……。總之,有為數不少竹孕婦,沒辦法依公式推算預算期。

幸超音波的問世,解決了這個難題。以超音波掃描,在懷孕後五、六個月內,可以推算胎兒大小,因而推算出預產期,如在前三個月之內照超音波,誤差在一星期之內,準確度很高。如在六、七個月以後,才做超音波檢查,則未必十分準確,原因是這時候胎兒的生長會出現差距了,有的胎兒長得快,有的胎兒長得慢,因此難知是預產期應延後,還是胎兒生長遲滯?是預產期要前提,還是胎兒生長偏快?

時常有孕婦在懷孕末期才照超音波,醫師告訴她胎兒太小,便問「這樣是不是會延後生產?」若告訴她胎兒較大,便問「是不是會提前生?」事實上新生兒又不是每個都一樣重,那有輕的就延後生、重的即提前生的道理呢?唯有月經週期規則,或者在懷孕五、六個月之內,做超音波檢查,確定懷孕週數,到了末期,才知胎兒是不是太大或太小。

預產期的重要性
知道預產期,不但可以預先安排工作和家庭事務的料理,還有利於醫師對早產或過期妊娠的判斷,臨床上十分重要。
因此,只要是經期不規則或不確定最後月經為何日,最好在懷孕前半段期間內,做一次超音波檢查,即可估算預產期,又可做一個初步的健康檢查,而且知道預產期,才不會因誤判而有錯誤的處置。